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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赞同
体制的改革(章程)应该在改选之前完成,应由摩友代表大会议定。由于普通代表多而散、难以组织,所以可由代表大会筛选和自荐产生的核心委员会组织修定体制。
改选实际还是一项双向选择事件。要让候选人明白如果进入经过改进后的体制里:一,我适合那样岗位?二,如何在机构制度框架下制定工作计划、规则?三,能否完成摩友大会核委会制定的制度、规划?
改选前先通过(协会章程)才能进行选举,“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否则,,,,,,,
[ Last edited by 林海99 on 2016-2-23 at 17: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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