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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山第三站——舍米湖摆手堂
舍米湖村位处鄂湘渝三省(市)交界的来凤县百福司镇。全村170户600多人都是土家族,村内有一始建于清顺治八年(1651年)的摆手堂。因其年代久远保存完整,被誉为“神州第一摆手堂”。舍米湖村原汁原味的摆手舞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摆手舞大师彭昌松、鼓手彭承金被命名为“摆手舞传人”,百福司镇被国家命名为“摆手舞艺术之乡”。2013年入列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舍米湖,土家语为“阳光照耀的小山坡”。村西南有一摆手堂,始建于清道光元年(1821),同治三年(1864)维修。独立于村寨之外,崛于坡,隐于松柏古树之间。堂前有石碑二座,分别为清道光年间彭氏家族筹建和同治二年修复时而立;堂门,正南方位;有院墙用山石砌筑,均两层内空,坚不可摧,密可隔音;门前有长柱形条石牌坊,立柱与横楣接榫处,左右各镶半月形石牙一块;进门,一石甬与堂相连。堂前有场,占地500平方米有余,夹植高大古柏五株。神堂正檐,“摆手堂”三字,庄重圆润,何人所书,无从考证。堂,一字形构建;屋三间,正中土家先祖彭公爵主、向老官人和田好汉神位如真人般大小供奉其中;左右各间,松木铺地,杉木挂顶。无雕梁画栋和斗檐飞拱,与一般寺、观、祠全然不同。该建筑是鄂西土家族现存最早、保存最完好的摆手堂,是研究土家族社会风俗最直接的实物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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