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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重机大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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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摩友的胜利,也是全省全国摩友的胜利,请关注:第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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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发表于 广东省 2014-1-14 05:38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重机大男孩 at 2014-1-14 10:42:
2014年1月13日

这是1月7日到大丽高速公路丽江管理所(建设方代表)讨要“摩托车高速公路禁行”法律依据后的七天(详见第四页、第十二页)。

上午9:30分,我的执着又把我带去了丽江管理所,还是那个所长,依 ...

他们的这份文件不知道有没有征得市民和中央的同意,不知道有没有开了市民听证会,有没有投票表决。如果没有,那就是丽江市人民政府私自剥夺了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权力。
你们的办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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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发表于 广东省 2014-1-14 05:56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重机大男孩 at 2014-1-13 21:44:

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步棋,打官司只要一百元,不用集资。

谢谢关注。

大官司应该是很复杂的吧,不知道有些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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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发表于 江苏省 2014-1-14 06:5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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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发表于 安徽省 2014-1-14 07:11 | 只看该作者
完全支持摩托上高速,以实际行动,抵制不让摩托上高速的违反国法的,荒谬强盗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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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发表于 陕西省 2014-1-14 07:21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重机大男孩 at 2014-1-6 14:45:
2013年的最后两天,12月30日,云南省内又开通一条双向四车道全封闭高速公路,起止地是大理到丽江,该公路号称目前云南省内里程最长、投资最大、等级最高的高速公路。全长196KM,耗资188个亿。历时四年建成通车,这 ...

支持车友合法维权行为,根据你提供的资料,给你些建议:
1、根据《行政许可法》,你取得的摩托车驾驶证和行驶证,依法有权在我国公共道路上的通行权(路权)——包括高速公路,且该权利没有合法理由不得被剥夺。
2、大丽市政府出具的文件属于规章,其实质是对全国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设立,非法设立了限制。依据《立法法》,大丽市政府规章因与法律、法规等上位法抵触,而无效。
3、大丽高速交警队的宣传文件称,需要罚款200元:依据《行政处罚法》,该处罚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因此如果你受到罚单,建议提出行政诉讼(效果好于行政复议),要求法院确认其处罚违法,返还财产。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但是涉及到《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道交法》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需要体统处理。但是从维权角度而言,只要上述3条就可以了。

补充一下,上述判断仅依据你提供的资料作出。

[ Last edited by sxbjmz on 2014-1-14 at 1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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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发表于 云南省 2014-1-14 07:25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重机大男孩 at 2014-1-14 10:42:
2014年1月13日

这是1月7日到大丽高速公路丽江管理所(建设方代表)讨要“摩托车高速公路禁行”法律依据后的七天(详见第四页、第十二页)。

上午9:30分,我的执着又把我带去了丽江管理所,还是那个所长,依 ...




    这份以“通告”形式出具的文件也是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抵触的,《公路法》虽然也是人大于1997年制定的法律,是上位法,但是通篇都没有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相关条文,后面的三个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与《道交法》比起来相对于是下位法,都没有找到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相关条文,所以丽江市政府的“通告”形式的地方文件与《道交法》相比,禁止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也是没有找到法律依据的,是下位法越权上位法,是地方政府与全国人大叫板的文件啊!!

    这也是路政部门说不准上,而交警部门说可以上的矛盾所在。

    全国的高速公路要彻底禁摩,除非《道交法》或者《公路法》的再次修订写入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条文,通过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才有依据。

     摩迷当中各行各业的都有,楼下请法律界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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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发表于 云南省 2014-1-14 07:30 | 只看该作者
再次顶起来,为建设法治中国,这是一次普法学法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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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发表于 云南省 2014-1-14 07:36 | 只看该作者
再次支持顶贴,撸主加油~~~~

还有这里说说很多摩友说的按照排量上高速,个人觉得这个没意思,国家已经有规定设计时速只要超过70公里的车就可以上高速,而且上了高速摩托车是按照大车的速度限制,多数是80公里,不存在什么太大的安全隐患,除非你上去就不是想跑限速的,自己作死,不能连累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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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发表于 湖北省 2014-1-14 08:42 | 只看该作者
#13##51##13##13##13##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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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发表于 山东省 2014-1-14 10:03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丽江摩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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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发表于 广东省 2014-1-14 11:37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哥几个给广大摩友带来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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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发表于 浙江省 2014-1-14 11:43 | 只看该作者
GS道能安安心心的跑..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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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发表于 四川省 2014-1-14 12:34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重机大男孩 at 2014-1-11 22:44:

我在考虑,最终打一场公益诉讼,请支持,求关注。

如果这样我愿意赞助我一天工资,心意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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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发表于 广东省 2014-1-14 13:20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zwhk2009 at 2014-1-14 20:34:

如果这样我愿意赞助我一天工资,心意最大

你一天工资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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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楼主| 发表于 云南省 2014-1-14 13:37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zwhk2009 at 2014-1-14 20:34:

如果这样我愿意赞助我一天工资,心意最大

心领了,谢谢,请继续支持与关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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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楼主| 发表于 云南省 2014-1-14 13:49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sxbjmz at 2014-1-14 15:21:

支持车友合法维权行为,根据你提供的资料,给你些建议:
1、根据《行政许可法》,你取得的摩托车驾驶证和行驶证,依法有权在我国公共道路上的通行权(路权)——包括高速公路,且该权利没有合法理由不得被剥夺 ...

非常受用,谢谢你的见解。

我们力争依法维权,没有出现冲、闯关卡的现象,更谈不上违法被罚,那份交警宣传材料之所以罗列出来,我只是想通过那句: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载人处罚200元。可以很容易推导出摩托车是可以上高速公路这一层意思。

再次感谢你的建议,请继续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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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楼主| 发表于 云南省 2014-1-14 13:54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伊基塔 at 2014-1-14 15:25:




    这份以“通告”形式出具的文件也是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抵触的,《公路法》虽然也是人大于1997年制定的法律,是上位法,但是通篇都没有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相关条文,后面的三个条例《公路安全保 ...

非常有道理,谢谢建议。

请继续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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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发表于 陕西省 2014-1-14 15:44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重机大男孩 at 2014-1-14 21:49:

非常受用,谢谢你的见解。

我们力争依法维权,没有出现冲、闯关卡的现象,更谈不上违法被罚,那份交警宣传材料之所以罗列出来,我只是想通过那句: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载人处罚200元。可以很容易推导出摩 ...

        呵呵,可能我没有说明白,让你误会了。
      首先,如果你们当地没有禁止摩托车上高速,那你就应当享有路权,就不应当受到处罚。
      其次,依据交警队的宣传资料,摩托在高速公里载入处罚200元,不应当反推为“不载人就不处罚”。如果有人以此条限制你在高速公里上行驶的路权,你申辩的逻辑顺序应当是这样的:
      1、该《宣传材料》上无交警部门作为印章,因此无法证明系由交警部门印制的。
      如果交警部门认为该材料系其出具时,应当向你出具《宣传材料》原件,然后是第二步。
      2、请告知《宣传材料》中关于处罚的法律依据。
      《宣传材料》不得作为处罚依据,交警部门必须告知其处罚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哪一条、哪一款。注意,只限于法律(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或颁发)和地方性法规(你们省应当只有省和省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
    注意,上述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的行政处罚,其他政府文件是不能创设的。交警提供的依据没有在上述法律文件中规定的,行政处罚是违法的。
      3、如果交警确实指出你们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有相关规定,且其是依据地方性法规进行处罚的(我不了解你们当地的法规,但是从你提供的资料中没有发现有对此类情形罚款的规定),你要注意,处罚情形仅限“高速骑摩托车”并“载人”才是违法的情形,因此你未载入,不应当受到处罚。
     禁摩从法理层面讲是《道交法》与《行政许可法》打架,本来《行政许可法》是占理的、应该能打赢(摩托车合法取得路权后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合法驾驶),但是《道交法》仗着自己是特别法,加上有关部门拉偏架(滥用《道交法》),反而把《行政许可法》给打败了。《行政许可法》也窝囊,不去积极找家长评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释法),反而认栽,所以形成了现在的局面......
      呵呵,最后一段说笑而已#13#
      
      补充一点,如果当地没有规定摩托禁止上高速,高速管理局就无权拒绝你上高速。原因是:你合法驾驶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使,本质上是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签订了一项服务合同。由于高速公路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因此依据《民法通则》具备法定强制缔约义务,即只要你合法要求在高速公路上行使,他就必须让你行使。
    这个道理与坐公交、乘出租一样,只要你合法上车,他们不得拒载。

[ Last edited by sxbjmz on 2014-1-14 at 2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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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发表于 云南省 2014-1-14 23:28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sxbjmz at 2014-1-14 23:44:

        呵呵,可能我没有说明白,让你误会了。
      首先,如果你们当地没有禁止摩托车上高速,那你就应当享有路权,就不应当受到处罚。
      其次,依据交警队的宣传资料,摩托在高速公里载入处罚200元, ...


楼上的朋友解答的比较好,有理有据!加10分,可能是法律界人士,或是与法律沾边的摩迷,#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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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发表于 四川省 2014-1-15 01:03 | 只看该作者
坚持下去!必须支持!

        #65#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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