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论坛

搜索
查看: 7123|回复: 3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超载被判刑三个月!蓝牌摩托怎么办?

[复制链接]

状态   [当前离线]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7 13: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红绿灯播出的,核载五人小面,拉载十五人,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三个月。那么问题来了,蓝牌摩托载客是否也要被。。。。。?(本消息来自手机摩托迷:http://wap.motorfans.com.c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沙发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7 13:51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yangming2000 at 2016-1-7 21:35:
红绿灯播出的,核载五人小面,拉载十五人,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三个月。那么问题来了,蓝牌摩托载客是否也要被。。。。。?(本消息来自手机摩托迷:http://wap.motorfans.com.cn/)



危险驾驶罪是交通肇事罪的派生,且载客汽车超员,与不得载客机动车载客,法条完全不同。

你看那个估计是由于其为专业运营运输用途,严重超员。  比如做为校车、做为长途客运、做为短途客运。

因为要怎么问应该问公交车或地铁,他们经常超员,而且是专业运输用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板凳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7 14:10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北城小爱 at 2016-1-7 21:51:



危险驾驶罪是交通肇事罪的派生,且载客汽车超员,与不得载客机动车载客,法条完全不同。

你看那个估计是由于其为专业运营运输用途,严重超员。  比如做为校车、做为长途客运、做为短途客运。

因为要怎 ...

找管儿局去,哈哈哈哈
我们单位公户的小面拉货被抓,还罚了8000呢,就告诉你没运营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地板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7 14:23 | 只看该作者
地铁超员得10倍以上吧。。。

我国地铁也挺强的,每天运这么些个人,居然都不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7 15:06 | 只看该作者
司机平时给饭店买菜,这次是一大早送人到动批,每人五元好像。可能是因为收钱,所以被定成旅客运输了。[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北城小爱 at 2016-01-07 21:51:03:



危险驾驶罪是交通肇事罪的派生,且载客汽车超员,与不得载客机动车载客,法条完全不同。

你看那个估计是由于其为专业运营运输用途,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6#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7 15:10 | 只看该作者
操这心干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7 15:13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我已野性必露 at 2016-1-7 22:10:

找管儿局去,哈哈哈哈
我们单位公户的小面拉货被抓,还罚了8000呢,就告诉你没运营证



危险驾驶至少是刑法,多少这种一手遮天的事要少一些。   你那个运管一家就全搞定了,欲加之罪你能躲得开吗?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8#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7 15:14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yangming2000 at 2016-1-7 23:06:
司机平时给饭店买菜,这次是一大早送人到动批,每人五元好像。可能是因为收钱,所以被定成旅客运输了。[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北城小爱 at 2016-01-07 21:51:03:



危险驾驶罪是交通肇事罪的派 ...




那是运管一家的事,比刑法更容易实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9#
发表于 广东省 2016-1-7 15:34 | 只看该作者
路过顶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0#
发表于 陕西省 2016-1-7 21:00 | 只看该作者
看帖。顶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1#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7 21:19 | 只看该作者
火华带队去抓的。
Originally posted by 北城小爱 at 2016-01-07 23:14:19:




那是运管一家的事,比刑法更容易实现。
(本消息来自手机摩托迷:http://wap.motorfans.com.c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
发表于 广东省 2016-1-7 23:4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3#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8 00:07 | 只看该作者
摩友们真别太高估了上面对摩托车的关注度……(本消息来自手机摩托迷:http://wap.motorfans.com.cn/)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8 00:1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8 01:23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yangming2000 at 2016-1-7 21:35:
红绿灯播出的,核载五人小面,拉载十五人,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三个月。那么问题来了,蓝牌摩托载客是否也要被。。。。。?(本消息来自手机摩托迷:http://wap.motorfans.com.cn/)



超员是按照百分比定罪的

你蓝牌按理说不能带人  带一人=超员100%  妥妥的危险驾驶罪 #49##4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6#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8 01:23 | 只看该作者
看看印度阿三的摩托连特么阅兵都超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8 02:16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yangming2000 at 2016-1-8 05:19:
火华带队去抓的。(本消息来自手机摩托迷:http://wap.motorfans.com.cn/)



他说的吗,吓唬人那吧。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现在我对旅客运输这个还需要去学习,其他的根本就套不进去啊。只有旅客运输,是运管确认还是说无论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这个我无法判断,改天有机会问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8#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8 02:42 | 只看该作者
核定5人进去15人,三倍。这肯定是按照严重超额算的。
蓝牌摩托车不许载人之后拉人,属于违章载客,罚款扣分到头了。
不过摩托车你要是学印度阅兵,而且还收费,那肯定还是一样仨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8 02:46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yangming2000 at 2016-1-8 05:19:
火华带队去抓的。(本消息来自手机摩托迷:http://wap.motorfans.com.cn/)



不问不知道,原来不是学习问题,是你妈执行问题,旅客运输是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也就是说如何执行,又是弹性的。

因为你说这事是黑车,加之其超载百分之三百(5人坐15人),属于加重情节。其实闲聊我问是那条法规的加重,竟然是是黑车就该加重,奶奶的。 你没素质!我没。

这就是基本情况。

黑车、严重超载,入刑。

家用车、严重超载家人(5人车乘坐一家五口、父、母、岳父、岳母、哥哥、嫂子、弟弟、弟媳、大姨、大姨夫、小姨、小姨夫),教育罚款。

如此弹性执法。。。。。。无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20#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8 02:48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jiangtao9999 at 2016-1-8 10:42:
核定5人进去15人,三倍。这肯定是按照严重超额算的。
蓝牌摩托车不许载人之后拉人,属于违章载客,罚款扣分到头了。
不过摩托车你要是学印度阅兵,而且还收费,那肯定还是一样仨月。




我问完了,就是因为对方是黑车,从重。那条法律写的,鬼知道。


如果后面拉家人,就算到十五也就是严重超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下一页
发新帖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摩托迷网

GMT, 2024-5-12 10:06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