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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中央一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步伐,各地政府对违反上位法的地方条例都在自查并及时纠正。今天小编来对比下这2个省关于摩托车上高速上高速公路的地方规定。
前提一:都是在2000年左右出台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全国唯独只有这2个省对高速公路的定义是,只供汽车通行的而把摩托车拒之门外。2015年福建省官方回复社会这样的文:
明确说明,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禁令标志是高速公路管理方设置的,而不是公安交警部门。他们只是在执行并管理。并积极对这个问题召开多部门会议来讨论这个问题。
高速公路管理方也回复社会了,并明确说地方上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条例与上位法不一直,并无效力。现在的临时做法是这样:
而江苏省的做法完全不一样了,他们一直沿用以前的做法,通过媒体大肆宣传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这个是前几天的新闻:http://toutiao.com/i6263947209591489026/轻信网上信息 男子骑车误上高速
通过监控画面能看出,这个停车位置应该是不允许拦车的,中国道路交通法里也明文规定,警察也不能这样拦车。最奇怪的是处罚依据是违反禁令标志,这个禁令标志又不是公安部门设立的。能有无效力吗?
2015年在央视的《社会与法》栏目里也专门针对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问题做了节目。中国政法大学及中国社科院的教授都明确说地方政府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条例是无效力的,最高法院也下达了按上位法来处理这方面纠纷的事宜。
那么,为什么还有不少省份在一意孤行呢?摩托车的路权又在哪里呢?
[ Last edited by 看看云 on 2016-3-23 at 10: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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