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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雷新手骑行坠亡 家属向组织者等索赔170万(不要说与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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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6-5-30 04: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年近40岁的摩托车新手阿强在风火轮商贸公司购买了一辆哈雷戴维森摩托车,此后,他在参加该公司骑行学院微信群活动时,不慎撞到路边标杆,翻到旁边深水沟死亡。家属认为教练组织活动没有预测难度,以致惨剧发生,起诉教练及风火轮商贸公司,索赔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70余万元。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公司称车友组织活动与己无关不应担责。

  意外坠亡 哈雷新手骑行撞车 家属告俱乐部

  阿强的妻子宋女士说,阿强骑的摩托车是2015年6月18日在风火轮公司买的,买完后他就加入了该公司俱乐部并进了微信群。

  群主陈某是风火轮销售兼骑行学院教练。

  2015年8月13日,陈某向骑行学院微信群组织发起了8月15日的密云骑行活动。

  随后,阿强报名并参加了此次活动,当日下午1时50分左右,当阿强随车队骑行至密云县石城镇黄土梁村时,不慎撞到了路边的标杆,跌至旁边深度在两三米的一个沟里,后抢救无效身亡。

  宋女士和女儿以及阿强父母认为,教练陈某在活动过程中未告知难度情况,带领经验不足的骑手行驶危险山路未尽安保义务,导致悲剧发生,遂起诉教练陈某、北京市风火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70万元。

  庭审现场

  被告教练迟到1小时 法官提出批评后开庭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阿强的妻子宋女士来到法庭坐在了原告席上,她的旁边还有两名代理律师,被告方陈某本人和风火轮的两名代理人到庭应诉。

  本案原定于今天上午9时开庭审理,因教练陈某走错路推迟了1个多小时。在此期间,当记者与宋女士交流时,她情绪激动,眼泪止不住往外流,她说不想再谈与本案有关的事。

  上午10时许,庭审正式开始,法庭首先对陈某的迟到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而后继续开庭。

  原告:群聊记录可看出大家认可是官方群

  庭审时,原告宋女士向法庭表示,因为公公婆婆身体不好,所以没有参加此次庭审,而后便不再发言。

  整个庭审过程中,一直由宋女士的代理律师向法庭发表原告方的意见。

  原告的代理律师说,事发时120到场救援,但没有治疗条件,转而去医院抢救,耽误了最佳时机。“从对方出示的微信群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大家默认为该群为风火轮骑行学院的官方群,大家都认可陈某选的路线非常安全。”

  对此,教练陈某表示,原告方说法太过主观,微信群的信息内容不止这些。

  法官随后向陈某询问了几个问题,陈某说,当天他在微信群中说大家在店里吃完早饭出发,全程200公里,当时阿强在群里说骑了10公里,感觉已经累得不行了,陈某说别着急,安全第一,慢慢骑。所以他当时提醒了大家注意安全。

  风火轮公司:车友自行组织公司不应担责

  风火轮公司表示,此次活动并非公司组织,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许多车主都会经常到公司来聚会,有些活动是他们自行组织的,俱乐部也会给他们留有聚会的地方。”

  风火轮公司表示,骑行学院是公司的一个服务项目,但实际上在培训完后这个项目就已经完成了,在一个固定的封闭场地学习,包括理论知识。

  该公司表示,陈某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且并非因为此案而离职,双方此前也不存在任何争议,公司给了陈某6000元补偿金,但陈某表示他并未收到。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车友证言 活动AA制 群里有人通知就参加了

  此前开庭时,一位参与了此次活动的骑友武女士介绍,活动都是AA制,基本上也不收什么费用。当天她也参加了骑行活动,路线就是在群里提前通知了一下,“我没太注意是谁通知的时间地点,只是看见大家议论在店里集合。我去的时候别人都已经吃过早饭了。出发前教练陈某告知了一些安全事项,我去得比较晚,去的时候都要出发了。”

  武女士说,她和其他人也不熟悉,也不知道有哪些人是店里的保障人员,“我看见群里说想参加就在店里集合,我认为店里集合就是店里组织的。”

  武女士表示,她是在风火轮店买了哈雷车,上了骑行学院培训后,就被拉入群里了,群名叫“骑行学院”,没人跟她说过这是什么群,后来这个群她也就没再关注,“事发时我看见了死者的车,但我没参与救援。回来的时候有人救援去了,剩下的人就自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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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5-30 04:48 | 只看该作者
总之任何协会,及民间组织在其成员意外是,组织及组织人都脱不了干系。出钱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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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5-30 04:52 | 只看该作者
以我之见凡是参与者都有责任,组织者责任最大。人都死了你们好意思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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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 2016-6-2 04:41 | 只看该作者
人寿保险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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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陕西省 2016-6-2 08:54 | 只看该作者

有组织就有责任,当然保险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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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陕西省 2016-6-3 23:25 | 只看该作者
看来还是自由出行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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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4 15:29 | 只看该作者
组织者要督促队员买保险,否则就你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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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4 15:32 | 只看该作者
跟着玩你要自觉买保险,一旦意外大家都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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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陕西省 2016-6-5 10:29 | 只看该作者
么四咧跟着爽奏知道责任和义务AA制,出列四奏设组织者没有告知危险成豆,失他北的,难道去的是瓜皮,奏四半道上你发现自己不适应也可以退出么。算球咧,额看这以后除了奏贼当强盗可以结伙外,其它滴四都一个人耍吧,还有么有个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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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陕西省 2016-6-5 10:40 | 只看该作者
                                                  河南户外第一案今日判决 AA制活动组织方免责

今年4月份,
市金水区法院立案受理了
遇难死者家属李某某状告领队陈某某及同行队友一案今日正式判决:驳回原告诉求,判决被告无过。


   法院认为:自助式
运动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运动方式、是一种不同于常规
的活动,其采取的一般不是常规的旅游线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该种风险为活动参加者明知,但仍然愿意参加,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该自助式
,是由各
AA出资共同进行,不属于经营活动,没有盈利性质,相互之间是自由组织、自愿参加、自我管理、风险自担的关系,不存在谁领导谁,谁为谁负责的问题,可以说自甘风险、责任自担是整个户外活动领域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目前,在我国对户外运动风险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处理此类纠纷就应该尊重该领域约定俗成的社会公德。本案中李某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是多次组织、参加户外活动的旅游,对该活动的风险是明智的,并自愿参加,说明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即使是这样,在事故发生后被告陈某某等人不但进行了积极的救助,而且还组织捐款,被告人不但支付了前期的救助费用,同时还每人帮助李某某家属安心捐款500元。说明同行众人尽到了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因此,驳回原告诉讼。

   

   去年7月21日,戈壁青石在某网站上发布征集8月13——15日队友前往
马武寨至抱犊村穿越的帖子,8月13日,戈壁青石与召集的十六名户外爱好者一起开始了穿越行程。8月15日上午,当队伍行走到马武寨的一段当地人称为老黄的地段时,李某某不慎从山路滑落悬崖下,20余岁的队员伤心一百意外坠崖,经抢救无效身亡。


   时隔半年多之后的2011年4月,死者李某某的家属因不满驴友们每人500元的“安抚费用”,将组织者陈某某和同行的其他14名队友告上了法庭,要求赔付26万元。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于6月29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场并未判决。


   关于此案的判决,记者采访了免费受理此案的专业从事旅游案件的
聚铭律师事务所刘凤彬主任,他对此案的判决比较满意。并认为法院对新生事物的接受与认知非常值得称道。法院不但考虑到此案对河南,乃至对全国都是一个指引作用,更是处于对新生事物的保护,对区域内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一个原则的遵循。这对户外运动是一个很大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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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陕西省 2016-6-5 10:45 | 只看该作者
是由各AA出资共同进行,不属于经营活动,没有盈利性质,相互之间是自由组织、自愿参加、自我管理、风险自担的关系,不存在谁领导谁,谁为谁负责的问题,可以说自甘风险、责任自担是整个户外活动领域的公序良俗、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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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6 10:54 | 只看该作者
目前的户外运动还没有专门法律规定。结伴出游中受到人身损害而引发纠纷,都是按照民法通则若干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处理。领队的所谓“免责声明”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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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6-6 10:5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大家自愿一起,AA制,没有领队什么的,在法律上不用担什么风险,如果以一个俱乐部或什么组织的名义出去就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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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陕西省 2016-6-7 09:57 | 只看该作者
路过,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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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 2016-6-13 04:54 | 只看该作者
交警坐地怀抱伤者被赞最暖心“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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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3 11:09:28 来源: 人民网 查看原文

中新网南京6月12日电 (记者 刘林)近日,一组照片在宿迁人的朋友圈中热传,感动了无数人。照片中,一名民警坐在地上,让一名失去知觉的女子斜靠在他腿上,民警的左手扶着女子颈部,一脸焦急地对着对讲机喊着话。12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当事民警张亮亮,他是宿迁市交警二大队一中队的民警,张亮亮给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

10日下午17时40分许,张亮亮像往常一样在辖区巡逻,在巡逻至宿迁市府苑小区南门时,看到一男子坐在地上,腿上血迹斑斑,旁边还有一名黄衣女子躺在地上。“我一开始以为那个男的伤情较重,腿上流了好多血,女的身上没什么外伤,就是鞋子飞了。”交流中,张亮亮发觉黄衣女子精神状态有点不对,说话比较虚弱,神情恍惚。受伤男子告诉张亮亮,女子当时被撞飞出去了,可能碰到了后脑。此时女子的精神状态更差,好像随时可能晕过去。受伤男子(她老公)不停的摇晃该女子。张亮亮赶紧制止,告诉男子不要乱摇晃。“不明白伤情,这样乱摇会产生二次伤害。”

“可能是她老公太紧张了,乱了方寸,停手之后马上又开始摇晃。”张亮亮说,看情况不对,自己赶紧坐到地上,从男子手中接过女子,让女子斜靠在自己的腿上,并用左手固定住女子颈部。“她的头摇来摇去,我就赶紧用左手将她头部固定。女子意识逐渐开始模糊,一直要睡着,我让男子不停的与她说话,同时通过手台不停地催促救护车过来。”这组照片被目击者拍照并上传到微信朋友圈后,在宿迁当地引起热议,无数网友为张亮亮的行为点赞。一位网友评论道:我们宿迁交警好样的,为交警点赞,这真是最暖心的“人肉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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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陕西省 2016-9-17 20:13 | 只看该作者
同路者一定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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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浙江省 2016-10-13 06:01 | 只看该作者
车祸猛于虎,别让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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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陕西省 2016-10-13 15:29 | 只看该作者
法律面前你的表白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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