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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日起,《四川高速公路条例》正式实施(以前的应该是试行)。
其中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悬挂试车号牌的机动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此次条例中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悬挂试车号牌的机动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交警表示,条例实施后,四川高速交警会在省内所有的高速入口设置禁令标志,如果摩托车驶入,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罚,罚款100元计3分。
川内的高速,本人上过几次,都是闯的,有两次遇到过高速交警巡查,一次喊话让停车,我们没管继续骑行,一次是喊话让下个路口下去,我们也没管,一路跟我们跑了几十公里,我们一路时速80公里左右跑,都在应急车道跑,不飙车,跟了一会他们自己跑了#27#。下高速就比上的时候容易多了,收费站的人还没注意就已经出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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