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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的最后两天,12月30日,云南省内又开通一条双向四车道全封闭高速公路,起止地是大理到丽江,该公路号称目前云南省内里程最长、投资最大、等级最高的高速公路。全长196KM,耗资188个亿。历时四年建成通车,这条高速公路的建成,标志着从此昆明到丽江步入全线高速的时代,为广大省内外自驾游的朋友提供了安全、快捷的又一选择,毫无疑问,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作为摩托车爱好者,一直以来都在关注关于摩托车上高速的问题。查找、阅览了国内大量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发现迄今为止没有一部法律明确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但事实上是很多高速公路都不允许摩托车上高速,作为下位法的地方性法规往往显示出效力高于上位法的情况,作为一个法制社会,这是非常令人费解的事情。参考各地摩友上高速的经历,有从最右侧安全通道冲关的,有与收费站发生争执的,有向高速巡警和路政人员苦苦哀求的。。。。等等不一。
怀揣着“摩托车难道就不能名正言顺、正大光明地上高速吗”的问题,以及“为别人,为自己,争取路权”的责任感和一种强烈的历史使命感,1月3日,重机大男孩、丽江小方以及孤独天兵等三人三车,于午后一点,带着《道交法》、《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武器,从丽江一侧上了高速入口。不一会儿,就来到了丽江西收费站,正如之前想像的那样,收费站工作人员告之“不准进入高速”。为了不影响后边的车辆通行,我们让到路边后与收费站交涉。当问及“为何不准上”时,一个工作人员竟然告知“非机动车不得上高速公路”雷人的回答。我的天呀,面对600CC、自重达到220KG的三辆黄龙,他如此回答,不得不算2014开年第一个“神回答”了。我们本着厚道做人的原则,原谅了该工作人员的无知,要求找他们的站长,五分钟后,一个自称是收费站站长的人来了,并把我们带到路政大队办公室,当我们说明来意,希望路政部门能给我们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来解释摩托车不能上高速的理由,并提供高速公路悬挂摩托车禁行标志的法律依据。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们,并说:各位师傅不要着急,先喝一杯茶,允许有不同的声音,有的,我们这里有关于不准摩托车上高速规定的法律文件。
从现在开始,工作人员不停在电脑上百度,当百度了半个小时查找无果后,工作人员拿出一本《云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找出第二条,试图断章取义,回避“高速公路”,而已大丽路的建设为1、2级汽车专用公路来搪塞我们。我们一不吵,二不闹,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据理力争,1、条例第四条明确指出:“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显然,摩托车不属于其中。2、条例第八条明确指出:“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许载人”。意味着摩托车是可以上高速公路的,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在一番激烈的讨论后,来了一个自称是队长的人物,他自我介绍说2002年始,他就在高速公路上工作,现行的法律是1995年修订起用的,有一定的不足与缺陷。并发表了以下惊人的个人观点:1、他自工作起到现在,没有摩托车进入高速的先例,所以不准我们上。2、现行的法律中,确实找不到不准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的规定,没有理由,但就是不准上。
听到上述回答,相信看到这篇文章的摩友们会为他的无奈而大笑不止。我们三个并没有发火,巧妙运用法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告诉他,你脱下这身制服也是老百姓,如果你也是机车爱好者,你也会有愿望走高速,今天我们来到你们部门讨说法,希望你们能给我们一个书面的答复,一开始,他不愿意加盖公章,由于我们的坚持,最后很无奈地给我们出了个“摩托车上不上高速公路不是路政部门职权范围的事”的书面回复。
拿着这份书面回复,我们又去找了交警部门,交警部门的回答很肯定:可以上呀,这是法律赋予摩托车的权利。
各位摩友,当你看到这里的时候,你应该清楚自己的权利,以及自己的义务,作为摩托车爱好者,我们首先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高速上骑行,不可载人,配戴头盔,并在最右侧通道上行驶。这次的尝试应该说是丽江摩友为全省仍至全国摩友争取的一次胜利,我们的胜利成果就是交警部门肯定的回答和路政部门给出的书面回复。本人在这里郑重承诺:如果有需要这份书面回复的摩友,可以给我站内消息,把你的传真机号码告诉我,我会免费传给你,并希望你将它扩散。
[ Last edited by 重机大男孩 on 2014-1-14 at 10: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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