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论坛

搜索
楼主: 老余新余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带老婆去拉萨,差点俩人命送109(784楼事故处理,卖车, ...

  [复制链接]

状态   [当前离线]

1221#
发表于 北京市 2018-10-15 09: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申请最精彩回复★★★★★“贪”字~~为何这么厉害?这么有吸引力?甚至能跨越生死?如果老余不是贪慷慨虚名,发帖时直接写转让;如果逍遥…郑不是贪恋外财,纯帮人不图利,就不会有这些长长短短,就不会两败俱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22#
发表于 北京市 2018-10-15 09: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还有,就不会断送无比珍贵的摩友情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23#
发表于 安徽省 2018-10-15 15:03 | 只看该作者
扶还是不扶 是精神问题 不是钱的问题,希望扶的精神不灭,不管遇到什么非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24#
发表于 河南省 2018-10-21 06: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了事故发生处理的经过,以及后面一系列令人意想不到的剧情转化,也想发表一下个人看法。概括讲老余的做法没有什么大的不妥,不管是众人纠结最多的“送”还是“买车”,老余在最初几个解释回帖中有理有情,透露出较高的涵养品行,令我信服,还是后期索要事故车,只要愿意补偿青海摩友一切合理支出并再额外适当酬劳外,并非过分要求,也不应被扣上事后觉得吃亏反悔的大帽子。再说青海摩友这一方,主动及时帮助了老余无疑该点赞,但真无一点私心么,恕我人心不古,我是不完全相信的。是真汉子,是坦荡磊落的,老余又索要车,奇给他又何妨?当然索取一些前期合理支出包括工时费用是理所应当的,我们不能让帮助者再掏自己的腰包,相信老余也会做到的。可惜青海摩友后来以一些理由不愿推车,形象多少打了些折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25#
发表于 山东省 2018-10-23 05:26 | 只看该作者
fefeji 发表于 2013-8-3 23:52
看完了,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1、出了车祸来了帮忙的人。(好事!)

分析的透彻,当时老余确实也是因为事故导致懵圈了,事后一算还是当时不意气用事比较划算,就有了后来各执一词了,所以当时做啥决定要考虑好了,既然做了就不要后悔了,雷锋已死,还有就是有偿服务好过雷锋式服务,这样双方负担都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26#
发表于 上海市 2018-10-23 06:07 | 只看该作者
看了半天没看到重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27#
发表于 山东省 2018-10-23 06:16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利益啊,别的不说了, 记住要有偿服务,这样都说不出吃亏。这下好了都说不清楚了,不要说人品的话,我从头看到尾,虽然是2013年的帖子,老余要车寄还也可以但是要承担一切费用,老余也说过了可以补偿,对方不肯这样处理。这里面具体怎么交涉的肯定也不都是原话复述,老余反悔索要车辆也有情可原,车子如果老余当时积极处理事故赔偿4000元对方车损,然后用1500元托运车辆回江西,给前来帮忙的摩友1000元好处费这些加在一起6500,老余回家修车有5000到8000也够了,如果大架子不坏5000也差不多够了,老余的强制险还可以赔偿2000元,这样对方的4000车损其实只是付了2000元。那时的GW还是比较火的,二手车价格也不低,老余修好后卖掉不会低于18000吧。不知道这么算对不对,这里面就有差价了,老余冷静后肯定觉得亏点,再买一台新车那时的车价还需要26000左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28#
发表于 黑龙江省 2018-10-23 07:35 | 只看该作者
马路杀手啊,别再上道去危害别人了。给人家车子造成意外伤害了还说得那么轻描淡写,几句话就看出是个自私没有责任心的人。这也不奇怪,为啥这些年出那些让人不敢扶的事都是大爷大妈干的啊!总说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美德,为啥总看不到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29#
发表于 重庆市 2018-10-23 07:53 | 只看该作者
前者之鉴,后者之师!五年了现在争论对错也没那么重要了,只是给后来者一个提醒,以后有类同的事情协议可以把后面争论的条件加进去的,白字黑字的最正确了。
面子这东西靠不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30#
发表于 广东省 2018-10-23 15:22 | 只看该作者
一口气看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31#
发表于 江苏省 2018-10-25 12:06 | 只看该作者
豫阳 发表于 2018-10-21 14:17
看过了事故发生处理的经过,以及后面一系列令人意想不到的剧情转化,也想发表一下个人看法。概括讲老余的做 ...

老哥,你是觉得没什么大的不妥吗?你没看见这是事主一家之言吗,我觉得如果这个事情由当事摩友来阐述肯定又是一个版本了。
至于你说什么较高的德行涵养我觉得无稽之谈,后面事故不提,前文写换红景天胶囊理由就够奇葩的了,竟然扯出了江西人在香格里拉买江西产的药心理不平衡就去换这是什么德行涵养?药品离柜,概不退换这是对所有人负责!

君不见人民日报怒批南京扶不扶让中国道德倒退50年,摩友的受众圈子虽小,但这件事让多少人寒了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32#
发表于 福建省 2018-11-19 09:00 | 只看该作者
fefeji 发表于 2013-8-3 23:52
看完了,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1、出了车祸来了帮忙的人。(好事!)

分析的透彻、清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33#
发表于 江苏省 2018-11-20 00:25 | 只看该作者
新手路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3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8-11-20 01:27 | 只看该作者
老余新余 发表于 2013-7-15 15:57
谢谢摩友们对我发生车祸的关心,但也有人关心我们怎样到拉萨的,也有人关心摩托车怎样送人的,我按顺序一 ...

骑摩托车带人是不允许上高速的,虽然通行速度快了很多,但是即违规又危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35#
发表于 山东省 2018-11-20 06:46 | 只看该作者
老余新余 发表于 2013-7-14 16:30
我们选在6月15号出发,本不想惊动那个人就像平常出门一样,可是有些摩友还是知道特别是我们新余征程摩托车 ...

不能亏待老婆。说得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36#
发表于 山东省 2018-11-20 08:37 | 只看该作者
逍遥··郑 发表于 2013-8-4 21:22
老余一个小事我们说来说去没啥意思啊!是我帮你处理的 车我让江才买下 不是我买了!!!你就是后来打电话向 ...

你是好人一枚,赞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37#
发表于 江苏省 2018-11-21 02:15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安全是头等大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38#
发表于 江苏省 2018-11-23 03:1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发表于2013-7-26 19:47
我的意见是:我的摩托我自己修;他的汽车也他自己修;我的住院费双方平摊。
我说:‘汽车应避让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应负主要责任,摩托车在他们面前是弱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39#
发表于 江苏省 2018-11-23 03:1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发表于2013-7-31 19:12
郑总:你好!我说车送人比较合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40#
发表于 江苏省 2018-11-23 03:1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发表于2013-8-3 14:54
   事故的处理结果就像前面说的我陪汽车修理费4000元,当场我就对在场的史警官和汽车车主(老陶)讲:‘钱我一分也不出,摩托车我也不要了由老陶处理’
   你真是学雷峰帮助人就应该答应被帮助的人,不要索取和回报而被帮助的人最好的回报是遇见有困难的人也给于无偿的帮助这样传承下去这才是社会的正能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摩托迷网

GMT, 2024-5-4 21:22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